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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登半版廣告 指控女遭霸凌2013-12-08 21:30 中國時報【石文南╱台北報導】 敦化國中蔣姓學生家長8日在《自由時版》頭版刊登半版廣告,以指名道姓的方式,指控學校放任女兒同班同學、也是該校洪姓教師的兒子,長期霸凌她患疾病的女兒,導致女兒身心受創;洪姓教師反駁指出,對方指名道姓的方式刊登

母登半版廣告 指控女遭霸凌2013-12-08 21:30

中國時報【石文南╱台北報導】

敦化國中蔣姓學生家長8日在《自由時版》頭版刊登半版廣告,以指名道姓的方式,指控學校放任女兒同班同學、也是該校洪姓教師的兒子,長期霸凌她患疾病的女兒,導致女兒身心受創;洪姓教師反駁指出,對方指名道姓的方式刊登未成年小孩的名字就是公然霸凌,而且指控的並非事實。

敦化國中蔣姓家長8日在媒體頭版買廣告刊登「給郝龍斌市長的陳情書」,指控女兒從國七開始被同班同學霸凌,並於昨日上午舉行記者會,要求對方「認錯道歉,絕不再犯」。她也強調,就因嚥不下這口氣,所以窮畢生積蓄,花了近百萬刊登廣告。

蔣姓家長昨日上午戴著口罩,在敦化國中對面的騎樓下十分激動地向媒體訴說,女兒目前國八,今年9月她女兒班上有同學筆記本被人破壞亂畫,這名涉及霸凌她的女兒的許姓學生,當著全班指控就是她女兒所為;10月,又指她女兒是「討厭鬼」拒絕發給補充教材;11月間,自習課考地理由許生發考卷,即把考卷丟在地上,再由黃姓學生把考卷一路踢,最後在考卷上踩一腳,她並當場示範這一幕。

蔣姓家長說,黃生已道歉,但,始作俑者是許生。另外,上周,學校運動會前練習跳舞,她女兒已累到翻白眼,許生還對著她女兒大爆粗口,並問:「翻什麼白眼!」多次用這種不堪入耳、惡毒字眼在全班同學面前辱罵她的小孩,導致她的孩子身心受創,連上廁所都不敢單獨前往。

蔣姓家長表示,12月5日她、許生家長與校方進行3方協調,許生家長還哭著同意道歉,沒想到6日卻反悔,提出要聽到孩子罵人的錄音檔才願認錯及道歉,她氣得說:「我只要求認錯道歉、絕不再犯,有那麼難嗎?大家只有法庭見!」

許生的母親、敦化國中教師洪姓教師說,對方家長利用媒體刊登未成年孩子的名字,已違反兒少法,這行為與作法就是公然霸凌,不排除提告,將與律師研究後,再決定如何處理。對於兒子遭指控言語霸凌蔣姓同學,洪姓教師說,「當然不是事實。」

蔣姓家長說,她懷疑因霸凌學生許生的媽媽是學校老師,向校方多次反映,認為校方意欲護短,她不想忍氣吞聲,採取登報方式,要求市長郝龍斌給誠實納稅人一個滿意的答覆。

新聞相關影音

小胖子多 教部籲聖誕別發糖2013-12-08 22:11

〔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台北報導〕今年耶誕節,學校不發糖!以往過耶誕節時,國小校長或主任多會扮成耶誕老公公發糖果,但因為國健署調查發現,四分之一的小學生有肥胖及過重問題,教育部發函提醒勿以含糖飲料作獎勵品,教育部國教署副署長黃子騰昨提醒,慶祝耶誕節活動不要發糖果,改發文具等小禮物更健康。

最近各國小開始準備耶誕節慶祝活動,但有家長反映,國小校長跟家長會說「為了學童健康,可慶祝但不可以發糖」,黃子騰則表示,學校舉辦耶誕節活動,主要是著重於教育內容,發送其他小禮物,一樣可以有節慶的氣氛,「少糖、無糖」才健康。

國教署提醒 也別拿含糖飲料作獎勵

據國健署統計,台灣國小男童肥胖及過重比率約卅%、女童為廿一.四%,男童肥胖比例已高於日本、英國、德國及加拿大,肥胖孩童有四到六成比例在長大後會成「肥胖大人」,因此教育部發函提醒全國中小學勿以含糖飲料作獎勵品。

台北市國語實小校長楊美伶表示,過去學校和家長會都會送糖果,但最近除了部分學童有體重過重的問題外,也有食品安全的問題,學校有責任為學童的健康把關,因此會考慮改用其他小禮物,例如送有祝福話語的小卡片等,在校門口則有樂團表演耶誕歌曲。

偏鄉老師:應景少量送 影響應不大

不過,屏東縣瑪家鄉佳義國小老師施世治說,原住民家庭多是天主教或基督教徒,過耶誕節比過新年的節慶氣氛更濃厚,老師會帶著小朋友到部落報佳音,因此會送小朋友熟悉的紅白枴杖糖等具有耶誕節慶的糖果應景,只要送的量不多,應不會有影響健康的問題。

家長團體:重視健康 不用因噎廢食

全國教師總工會理事長劉欽旭表示,重點應該是不要讓學生吃糖上癮,耶誕節一年一次應該還好;全國家長團體聯盟理事長吳福濱表示,學校重視學生健康是好事,但不用因噎廢食,小朋友也期待拿到耶誕糖果。

學生:耶誕沒糖果 就像珍奶沒珍珠

新北市小四生陳姓家長表示,好不容易才戒掉女兒愛喝珍珠奶茶的習慣,小時候長得圓圓是很可愛,但長大就煩惱了,還是不要發糖果比較好;台北市楊姓小學生表示,耶誕節沒有糖果很可惜,就像珍珠奶茶沒有珍珠一樣。

30年重聚 千名媽媽綠回娘家2013-12-08 21:30

中國時報【江慧珺╱台北報導】

北一女中校友會昨舉辦「30年重聚首」,邀請近千名畢業30、40、50年的「媽媽綠」與「祖母綠」再次穿上綠色制服重聚,與老師同學暢談昔日種種。今年還特別由校友子女組成「北二代」,身著亮綠色T恤擔任活動接待服務,傳承綠色感動。

今年北一女中校友重聚會是由72年畢業的校友主辦,現任雅虎亞太區董事總經理鄒開蓮擔任本次重聚會總召,新聞主播莊開文、台北市議員王鴻薇、律師羅愛玲等人都是同屆的同窗好友。

鄒開蓮說,從活動籌備開始就展開近1年的超級尋人任務,找回高達9成以上的校友。為了在團聚時刻呈現出經典的儀隊表演,6位旅居美國的儀隊成員甚至以越洋視訊互相討論練習。鄒開蓮也特地穿上繡有當年學號的綠色制服,重現往日時光。

「我們尋人真的很用心!」同班同學王鴻薇與莊開文說,除了以電話、臉書連繫外,還有人鍥而不捨,按照當年的畢業紀念冊上的地址跑去按門鈴尋人,就是要把校友都找回來,參加別具意義的30年重聚會。

羅愛玲說,本次重聚會主題為「綠綠永續」,為展現創意與傳承,有校友企畫設計綠領制服手機包以及福袋,推出後獲得好評立即完售;另也號召校友子女組成「北二代」,擔任重聚會的接待人員,希望傳承北一女中的緊密連結與服務精神。

「參加重聚會,媽媽好像變年輕了!」擔任報到組長的育成高中學生葉鎧維說,北二代約有40名成員,從小學生到大學生都有,藉由本次活動不僅認識許多新朋友,也看到媽媽與昔日同窗重逢的欣喜,見識到「友情歷久一樣濃」。

被控霸凌 許生臉書粗口回嗆2013-12-08 21:30

中國時報【石文南、江慧珺╱台北報導】

敦化國中蔣姓學生家長登報指控校園霸凌事件,蔣母昨日公開控訴許生曾要求同班同學用腳踢考卷給女兒,許生不久後就立刻在自己的臉書貼文回嗆「X你娘!什麼叫我不給他考卷,什麼是我叫同學用踢的給他,自己不練舞翻白眼被嗆,說我和同學譏諷你,自己不檢討來檢討別人」,還指出「全班都是證人」。

根據學校一位不願具名的教師說,「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教師間早已聽聞,事件緣起於蔣姓學生在坊間補習取得部分考古題,小考考得OK,引發其他同學不滿、覺得不公平,許生比較「衝」,形成部分同學間對立氣氛。

考古題 引發同學不滿

蔣生家長表示,考古題的問題見仁見智,補習就是要有效果,七年級時就向當時莊姓導師反映,但不了了之,她不接受這種抹黑,她女兒在班上科科超過90分,名列前茅。

蔣姓女學生表示,由於被誤以為她講其他女同學的壞話,有女同學找了許生並聯合其他人一直排擠她,尤其在言語方面霸凌她,看她什麼都不順眼,例如,常說:「不想跳舞滾回家」、「講話小聲點x」用言語傷害她。班上同學有人帶頭排擠她,也有人中立。

蔣女︰同學聯合排擠

蔣生表示,八年級再向陳姓導師反映,12月初對方再用不堪入耳的話辱罵她,衝突到最高點。當被問到想離開這一班嗎?蔣生表示,「我沒錯,不會轉班、轉學」。

許母否認兒嗆人指控

蔣母指控女兒在校遭許姓學生長期以言語霸凌,並提供臉書頁面佐證。今年5月時,有學生在蔣生臉書上貼文留言「聽說妳嗆許生?」許生隨即在該篇貼文下回應,「x還不是你們欠嗆,是要等到我不爽才在那邊說對不起啊,笑死人了」、「不要理那些人,就是整個白目到了極點」等字句。

許生的母親表示,許生嗆人、罵三字經當然不是事實,有些事還要再查證。

敦化國中823班級網站更新頻率不高,最近一次更新日期為上月27日,網站上也無針對該霸凌事件的討論。

校方︰積極處理 絕無護短2013-12-08 21:30

中國時報【江慧珺、石文南、邱文秀╱台北報導】

台北市教育局針對敦化國中家長登廣告陳情事件,昨日請學校開記者會對外說明,並要求學校加速釐清事實,以進行各項後續處理事宜,並將請督學於本周到校了解。教育局中等教育科長譚以敬表示,被控霸凌的學生還是國中生,仍是未成年人,認為受害一方的家長以刊登廣告的方式公開陳述意見,恐對當事人造成傷害,教育局也會釐清有無霸凌事實,校方處理有無不妥?同時將輔導班上學生。

敦化國中校長高敏慧與訓導主任洪大鈞昨日上午在校舉行記者會。校方表示絕無護短,5日曾邀雙方家長到校了解處理,許生家長向蔣生家長致歉,並說明若屬實會要求小孩道歉,當日許生家長因詢問孩子及事發周遭同學未有明確回應,12月6日致電蔣母,希望提供錄音檔以矯正孩子行為,蔣生家長則表示證據已給律師。

6日訓導主任與輔導主任分別邀請蔣生家長到校再行溝通了解,或召開個案會議,蔣生家長表示沒空。因9日校慶活動補假一天,校方將於10日邀請相關人員,了解及釐清報載內容,並適時對個案學生及班級進行輔導工作,持續追蹤與關注,一定會積極處理。

登廣告點名控霸凌 衛福部︰不在兒少法規範內2013-12-08 22:10

〔自由時報記者林曉雲、謝文華、李忠憲、林嘉東/綜合報導〕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張秀鴛指出,有關家長在媒體刊登自己小孩在學校遭霸凌的廣告,就廣告內容看來,是家長向郝市長控訴學校處理學生紛爭、校園霸凌的不妥,並非直接指控對兒少身心虐待情事,應不在兒少法保護範疇,且家長在廣告中指摘某同學對她女兒做的言語暴力,實情為何?是否已構成身心虐待的程度?都有待確立、釐清。

張秀鴛認為,並非所有事情都不能講孩子的名字,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九條而言,規範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兒少姓名或足以識別身分資訊的對象有四大類,即身心虐待等保護事件、兒少施用毒品、否認子女之訴等親權案件、刑事及少年案件。

張秀鴛指出,雖然兒少法第四十九條、第六十九條另規範「任何人不得對兒少做出不正當行為」,這位媽媽在廣告中指名道姓,雖不足為取,但是否已構成「不正當」行為?她個人傾向應「從嚴」認定,若因此就斷定這位媽媽違反兒少法,在情理上來說,對這位求助無門的媽媽情何以堪?

教育部次長陳德華表示,教育部頒訂的「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僅規範「學校」對當事人、檢舉人、證人或協助調查人之姓名及其他足以辨識身分之資料,應予保密。

「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第十一條規定,學校經學生、民眾之檢舉或大眾傳播媒體、警政機關、醫療或衛生福利機關等報導或通知,知有疑似校園霸凌事件時,應就事件進行初步調查,並於三日內召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開始處理程序,換言之,媒體也是「揭露」霸凌的來源之一;該準則主要是要求學校對於事發的處理,而不是去管理各界如何「揭露」。

是否洩個資 登廣告的人要負責

律師林振煌認為,兒少法第六十九條規範媒體不得報導或記載兒童及少年的姓名,主要是規範「刑事案件」或「少年保護事件」的加害人或被害人,「校園霸凌」因尚未進入偵查階段,並不在法條所規範的刑事犯罪行為內,所以媒體刊載不會觸法。

至於這則廣告是否觸犯個資法,林振煌說,基本上是刊登廣告的人要負責;媒體只有在報導偵查案件時,自己去蒐集當事人的資料,報導內容與公共利益無關時,才會觸犯個資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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